紫金矿业慈善基金会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范紫金矿业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与发起人紫金矿业集团相关部门共建联合党支部(以下简称“联合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强化政治引领作用,促进慈善事业与企业经营协同发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上级党委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金会联合党支部隶属于紫金矿业集团党委,在紫金矿业集团党委和民政部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指导下开展党建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联合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党员管理及监督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 组织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 组织关系
联合党支部隶属于紫金矿业集团党委,接受其直接领导,同步承担基金会的党建主体责任。
第五条 组建规范
1.基金会党员人数小于3人,依法设立联合党支部;
2.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若干(含组织、宣传、纪检委员),人选报上级党委审批备案。
第六条 主要职责
1.政治核心: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慈善项目及关联业务中贯彻执行;
2.双融双促:推动党建工作与慈善公益、企业经营深度融合;
3.党员管理:统筹党员教育、监督及服务工作,覆盖基金会与企业部门全体党员;
4.文化引领:培育“党建+公益”特色文化,弘扬社会责任理念。
第三章 核心工作制度
第七条 组织生活制度
1.“三会一课”:
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1次;
党员大会、党课每季度≥1次。
2.主题党日:每月固定开展,主题聚焦公益实践(如困难群体帮扶、法律服务及酒店物业后勤服务等)。
3.民主评议:每年开展1次党员评议,邀请企业部门代表列席监督。
第八条 党员发展与教育
1.优先发展慈善项目骨干、企业业务骨干入党;
2.建立“线上学习平台+线下实践基地”双轨教育体系,必修课程含公益伦理、合规经营等。
第九条 经费保障制度
1.预算管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从管理费用列支,确保党建活动经费充足并合理使用。
2.使用范围:用于党员教育、志愿活动、阵地建设等,禁止用于旅游、无关考察。
3.报销流程:凭正规发票,经支部书记、上级党委双签后报销。
第十条 特色活动机制
1.公益联动
联合企业部门每年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如社区慰问、法律咨询服务、困难党员慰问等)。
2.党建与业务融合:帮扶周边村镇进行乡村党建文化提升,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一条 工作报告
1.每年向全体党员和上级党委提交述职报告和工作计划;
2.重大事项(班子调整、大额经费支出)提前15日报备审批。
第十二条 绩效考核
第十三条 考核机制
上级党委每年对联合党支部进行考评,重点评估:
· 慈善项目党建融合度
·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
· 企业员工参与公益覆盖率考评结果与经费拨付、评优评先直接挂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制度其他未尽事宜依据党内法规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第一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秘书处负责解释和修订。